海南发布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6月26日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明确了新一年度的缴存基数标准及适用时间。根据通告,该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明确
通告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限则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一规定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确保缴存额度的合理性。
适用范围与执行时间
此次发布的缴存基数范围主要针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在操作中参照该标准执行。通告明确,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具体适用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
逻辑拆解:缴存基数的计算依据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计算每月缴存金额的基础。其下限挂钩各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旨在保障职工基本缴存水平;上限设定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是为了控制高收入群体的缴存额度,防止缴存差距过大。实际执行中,企业的缴存额度将在上下限之间浮动。
对职工与企业的影响
根据通告内容,该政策的落地将直接影响海南省各市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对于职工而言,若其实际工资低于所在市县最低工资标准,则须按最低标准作为基数缴存;若工资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上限为3倍,超出部分将不计入缴存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