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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日菲勾连,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台湾岛东部海域专项执法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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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郭媛丹】6月6日,交通运输部组织福建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东海救助局,在台湾岛东部海域开展海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履行我国海上行政执法管辖权,增强深远海巡航执法和重点水域交通管控能力,保障海上交通安全,维护国家权益。 中国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的海上执法行动持续引发关注。继本月1日中国海警在该海域执行执法巡查后,针对日本和菲律宾单方面宣布启动相关海域“划界谈判”、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行为,中方再次采取了必要措施。军事专家7日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指出,这些行动明确表达了中国反对日菲勾结扰乱地区局势的坚定立场,日菲相关非法行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中国海警编队与交通运输部海事部门均派出舰船,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展开行动。这些举措旨在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依法行使海上行政执法管辖权,同时维护海域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军事专家张军社7日对《环球时报》表示。张军社进一步分析称,台湾岛以东海域海况复杂,对舰船性能和执法作业能力构成较大考验。这表明中国海警和海事部门已具备在该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查和管控的能力,更意味着中国实际上已构建起相对完整的环台湾岛主权和海洋权益保护及海域治理体系。 5月28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访日期间,日菲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正式启动所谓“日菲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谈判”。日菲所谓的划界范围位于日本主张的琉球群岛与菲律宾主张的巴丹群岛之间,两地相隔约400公里,分别坐落于台湾岛东、南两侧,即中国台湾岛以东海域。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此前回应称,日菲所谓的“划界谈判”完全非法无效,不会对中方在台湾岛以东海域的权利主张及行使自身合法权利造成任何影响。中方敦促日菲立即停止任何侵害中方海洋权益的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张军社表示,依据中国国内法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中国对台湾岛以东海域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日本和菲律宾擅自开展所谓“划界谈判”的海域,正位于中国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范围内,此举严重侵犯中方海洋权益,违背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关于解放军是否可能在该海域进行军事演训行动,张军社认为,解放军、海警及海事部门均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职责。“中方将根据相关海域的实际状况及面临的安全威胁,灵活调配、部署适配的军事力量和执法力量,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 台湾地区“海巡署”7日声称,大陆在台湾东部海域不享有任何主权权利,还叫嚣大陆方面启动的海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违反国际法规定”。张军社对此表示,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海警船等船舶在该海域实施执法行动,是正当权利与合法履职行为,有助于维护该海域渔业生产秩序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