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原常委倪强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5日消息,海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倪强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该案日前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对倪强案的调查后,已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倪强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倪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指控涉及其多个任职阶段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详细列举了倪强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阶段。
- 其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的任职经历包括: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 在海口市任职期间,倪强先后担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以及市委副书记、市长。
- 在省政府及省委层面,其指控涉及海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海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以及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
案件程序说明
“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已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意味着案件将进入审判阶段。
这起案件由最高检指定异地检察机关办理,体现了司法程序的规范性。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也标志着对其涉嫌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