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发文部署 长护险制度将在3年内初步建立
202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对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出具体意见。根据文件内容,我国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制度建立响应国家中长期规划
此次文件的出台,是对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相关部署的具体落实。“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缓解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者的照护压力与财务负担。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并将其作为优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提出的3年时间框架,为相关工作的推进划定了明确的时间线。
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
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并非孤立进行,而是与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等一系列任务协同推进。规划提出,要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并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意味着,从基本服务供给到多层次保障体系的建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闭环。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其中的资金保障支柱,其制度框架的明确,将对后续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医疗护理服务市场产生直接的牵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