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鲜草季”系列活动在玉树启幕 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整治虫草交易秩序
6月16日,青海冬虫夏草推介联动玉树“鲜草季”系列活动在玉树市黑帐篷会议中心启动。活动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与玉树藏族自治州联合主办,围绕冬虫夏草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展开交流。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建忠在当日座谈会上表示:“我们聚焦冬虫夏草采挖、交易旺季,坚持摸实情、严管控、强执法、建标准、聚合力,靶向开展整治,着力营造规范经营、安全放心的市场秩序。”
活动聚焦资源保护与市场规范
此次“鲜草季”活动正值冬虫夏草采挖及交易旺季。冬虫夏草,简称“虫草”,是一种在特定生态条件下形成的真菌与昆虫幼虫的结合体,主要分布于高海拔地区。
主办方之一的玉树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虫草主产区之一。活动将推介环节与当地鲜草交易季相结合,意在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整治方向
在同期举行的冬虫夏草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座谈会上,监管部门披露了针对交易旺季的治理思路。
- 摸清市场实际情况
- 实施严格管控措施
- 强化执法力度
- 建立相关标准
- 凝聚多方监管合力
上述整治工作将以“靶向”方式展开,直接服务于规范经营行为与保障市场秩序。
据活动现场信息,此次活动开幕地为玉树市黑帐篷会议中心。

青海冬虫夏草经营主体超5300家 亮照经营率逾95%
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公布冬虫夏草产业规范管理数据,全省从事虫草交易的经营主体已超过5300家,规范运营的交易市场达9个,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7家,拥有“青海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质的企业共26家。
全省划定经营“十严禁”红线
针对虫草经营活动,青海省已出台专门的管理红线,统称“十严禁”,从多个维度设定禁止性条款,覆盖产地来源、品质宣称、交易行为等方面。
“十严禁”是指监管部门针对虫草经营主体列出的十项禁止行为清单,具体条款旨在防控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违规问题。
与此同时,产地与品类区分成为日常监管的重点环节。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对人工培育虫草与野生虫草实行分区销售、分柜存放,防止混淆,并督促商户明码标价、完善购销台账。
亮照经营率作为合规底线
亮照经营率是衡量经营主体合规程度的关键指标,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的商户比例。据通报,青海全省虫草经营主体的亮照经营率已超过95%。
从市场准入角度看,持有“青海冬虫夏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意味着其产品已通过审核,符合该区域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与声誉要求。目前具备使用资质的企业数量为26家。
三级联动执法覆盖多场景
青海已构建起省、市州、县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集中力量对实体交易市场、旅游沿线门店、网络直播等渠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整治违规行为。
这一执法网络直指当前虫草销售的主要场景:景区门店面向游客的零售、线上直播间的新兴带货模式,以及专业交易市场的批发交易。
关键标准立项与跨部门协作
除执法端发力外,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多家专业技术机构推进关键标准立项工作,意在从技术规范层面夯实监管基础。
在审批管理端,依托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林草、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规范虫草采挖、收购、销售全流程审批管理,严守野生虫草经营的准入关口。
冬虫夏草作为青海特色优势资源,相关产业直接关联牧民增收与地域经济发展,规范化的市场环境将推动这一富民产业持续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