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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面协会就“遇见小面”商标纠纷发声:支持撤诉,倡导共享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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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鱼不慌管理员

针对日前“遇见小面”起诉“南阳渝见小面”商标侵权一事,重庆市小面协会于6月15日发布正式倡议,明确表态支持企业在合法合规框架内进行商标维权,同时认可并欢迎当事方作出的撤诉处理决定。

协会认定“渝见小面”名称不具商标独占性

重庆市小面协会在倡议中进行了逻辑拆解: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渝”为重庆地域行政区划简称,“小面”属于餐饮行业的通用商品名称。协会指出,这两部分均属于公共资源,不具备商标独占权属。

“地域类公共名称,应服务于整个行业发展。”协会在声明中强调,业内各经营主体均可在善意、合理的前提下,依规使用该等公共元素。

重庆小面属于行业公共品牌

协会进一步指出,重庆小面不仅是地方特色小吃,更是承载着巴渝民俗文脉的地域公共品牌。该品牌归属于全体行业从业者,而非单一企业的私有资产。

基于这一逻辑,协会明确表态主张“全行业共享,不支持单一企业独家垄断”的原则,并认为此次“遇见小面”的撤诉行为与行业共享理念相契合。

案件背景回顾

据媒体报道,此前“遇见小面”品牌方曾因认为“南阳渝见小面”在店铺名称及经营中使用的标识构成近似,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该事件引发了餐饮行业关于地域名称与商标权边界的热议。

对行业与市场的直接影响

此次协会的倡议明确了地域类公共名称在商标诉讼中的边界,短期内或将为行业内其他涉及“地域名+通用词”组合的商标纠纷提供参考依据,有助于减少类似争议。这意味着,重庆小面相关从业者在合规使用“渝”、“小面”等词汇时将获得更清晰的行业共识支持。

  • 支持企业合法合规商标维权,但反对利用公共资源进行独占。
  • 认可“遇见小面”的撤诉行为,视为对行业共享原则的积极回应。
  • 倡导全行业从业者共同维护重庆小面这一地域公共品牌。
重庆小面协会就“遇见小面”商标纠纷发声:支持撤诉,倡导共享公用  第1张

重庆市小面协会呼吁法律适用边界:区分恶意侵权与正常使用

重庆市小面协会近日发出呼吁,建议在商标与品牌保护中进一步明晰法律适用边界,以兼顾品牌方知识产权与小微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协会背景:非营利性民间团体

协会网站显示,重庆市小面协会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非营利性且有法人资格的社会民间团体。该协会长期关注本地小面行业的规范发展,本次呼吁聚焦于法律执行层面的精细化操作。

呼吁核心:恶意侵权与正常用权的界分

协会指出,法律适用边界需从两方面着手:

  • 甄别恶意侵权、仿冒品牌等行为——对刻意攀附他人商标、混淆来源的侵权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 认可小微商户对地域文化符号、品类名称的正常使用——例如“重庆小面”作为品类通用名称,不应被个别品牌独占,保障小微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与生存空间。
这一呼吁旨在通过明确规则,避免知识产权保护“一刀切”导致误伤正当经营者,从而在维护品牌方权益的同时,为小微商户保留必要的经营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