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报告 两年涉外仲裁裁决支持率均达100
6月1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2025年浙江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数据显示,在统计周期内,该省法院对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港澳台仲裁裁决的支持率均为100%。
两类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结果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是指当事人依据中国法律及国际条约,就境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其效力并予以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仲裁裁决,则涉及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司法确认与执行。两类程序均属于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的组成部分。
报告显示,两年来浙江法院对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港澳台仲裁裁决的支持率均达100%。
这意味着在上述期间,凡进入浙江法院审查程序的相关申请,全部获得支持。从数据口径观察,审查结果未出现不予承认或驳回执行的个案。
司法实践对仲裁环境的直接影响
该组数据反映出浙江法院在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环节,严格依照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裁决给予充分支持,有助于稳定跨境商事主体对浙江法治环境的预期。
报告涵盖2024年度与2025年度的司法审查工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例行发布此类数据,为涉外商事活动提供可预见的司法审查参考。

浙江高院通报近两年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 受理案件1586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2024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586件,审结1623件。案件数量较2023年明显上升,仲裁作为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接受度持续提高。
收结案量攀升 专业优势凸显
数据显示,近两年收结案量同步增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向阳在发布会上分析,仲裁因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日益受到商事主体信赖,正成为更多市场主体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仲裁因其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正成为越来越多商事主体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其社会认可度和市场主体首选率与日俱增。”叶向阳指出。
仲裁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具备意思自治、程序快捷、高度保密、专家裁判、全球执行等优势,这些特性使其在商业环境中被逐步倚重。
撤裁率降至1.51% 保全支持率近九成
从处理结果看,法院对仲裁的司法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24年至2025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撤裁率降至1.51%,仲裁保全申请的支持率达到89.70%,该数据维护了仲裁的终局性和权威性。
在一起双方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例中,法院审查后认定争议事实通过其他有效证据已得到印证,不构成隐瞒证据,裁定驳回撤裁申请,防止当事人利用司法审查程序否定生效仲裁裁决。
涉外国仲裁裁决承认案件悉数获支持
在涉国际仲裁的司法审查中,浙江法院严格遵守《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确立了缔约国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义务),为跨境商事活动提供稳定预期。叶向阳表示,近两年审结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共8件,除当事人自行撤回申请外,法院均予以支持。
以P株式会社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为例,法院依据《纽约公约》规定,尊重仲裁庭的程序自治与实体认定,将商业纠纷与违反中国公共政策的情形严格区分。
“这传递了中国司法支持国际仲裁健康发展的清晰信号。”叶向阳称。
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在本次发布的数据中得到进一步巩固。低撤裁率与高保全支持率客观上强化了仲裁结果的不可逆性,增强了商事主体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