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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救援局:四方面深化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治 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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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午,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消防监督司副司长胡安雄就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作出说明。会上透露,国务院安委会将部署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国家消防救援局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从责任压实、精准排查、隐患整改和源头治理四个方向推进工作。

责任压实:物业须按合同约定落实消防服务

在责任划分层面,胡安雄强调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检查、提醒与培训。高层建筑的产权人、使用人以及经营管理单位均需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特别是物业,要按照合同约定把消防服务做到位,提高自主管理能力。”胡安雄在发布会上指出。

这一表述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在高层建筑日常消防管理中的核心角色,要求其依据服务合同提供匹配的消防安全保障,而非将责任向上游或业主单方面转移。

排查领域聚焦六类具体隐患

对于隐患排查的指向,发布会给出了更为聚焦的范围。此次整治将重点覆盖高层公共建筑、老旧高层建筑以及正在实施维修改造且仍有人员居住使用的高层建筑。这三类建筑因其结构复杂性、设施老化程度或施工与居住交叉的状态,被列为排查优先级较高的对象。

具体隐患则划定在局部施工、外墙保温、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油烟管道以及值班值守六个方面。胡安雄表示,将强化现场监管措施,旨在增强隐患排查的专业性,并提升监管执法的穿透力。

重大火灾隐患将实施挂牌督办

在问题整改环节,会议明确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这一机制。所谓挂牌督办,是指上级监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要求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接受持续督导,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摘牌销号。

“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实地督导、强力整改。”胡安雄说。

这一处置链条意味着,对于判定为重大级别的隐患,将不再停留于通知整改层面,而是进入带有强制性监督节奏的闭环管理,辅以实地复查,防止整改流于形式。

守住高层建筑的“安全线”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一风险防范已超出单一部门职责。发布会重申,该项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与公众协同承担。

国家消防救援局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承担全国消防救援和相关监督执法职能。高层建筑作为此次部署的焦点对象,其消防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密集居住区域的风险韧性。随着排查整治的深化,涉及高层建筑的物业合同约定、外墙保温材料合规性、施工期间的人员安置逻辑等环节,或将在后续监管执行中面临更细化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