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46家美国企业采取限制措施
6月22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批准,决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46家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采购禁令适用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采购上述46家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通知特别注明,此项限制不包括这些企业在华设立的美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采购46家美国企业(不包括在华美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措施执行要点
- 适用范围:46家美国企业生产的商品,不涉及在华美资企业。
- 执行主体:各级政府采购人。
- 生效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立即施行。
政策背景解读
此次措施是基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作出的决定。业内人士指出,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一部分,对供应商的合规性具有严格要求。禁止采购特定企业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活动中常见的合规性监管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