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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警方打掉一诈骗引流窝点,6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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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泉州公安网安部门侦破一个为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推广引流的网络黑灰产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窝点诱导兼职人员“养号”出售牟利

2026年4月,泉州公安网安部门工作发现一个诈骗引流窝点,现场抓获以叶某前、叶某胜为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查扣涉案手机30余部、笔记本电脑1台。

经查,该窝点以招聘兼职、小时工等为由吸引他人入职,诱导兼职人员利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大量社交账号并“养号”,后将账号出售牟利。

警方指出,“养号”是指保持账号活跃度,防止被封号的操作,此类行为为后续实施诈骗提供了引流渠道。

“帮信罪”成主要法律定性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叶某前、叶某胜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该条款明确,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件简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为“帮信罪”,其核心要件在于“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协助。本案中,涉案人员通过注册并“养号”出售,实质为诈骗团伙提供了广告推广和账号支持,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 该类型案件常见于电信诈骗产业链中游环节,通过“养号”为下游诈骗提供基础工具。
  • 警方提醒,求职者应警惕以“兼职注册账号”为名的工作,避免因出售本人身份信息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