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查获旅客携带大麻烟0.14克 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6月24日,海关发布通报,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一名男性旅客携带大麻烟1支,净重0.14克。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异常行为触发拦截检查
海关关员在监管时发现,该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其经过时步伐加快,并故意低头假装整理挎包内物品。关员随即对其拦截检查。经进一步检查,该旅客携带的香烟盒打开后散发出疑似大麻的气味。烟盒内装有18支正常卷烟,烟盒底部有一支燃烧过半后熄灭的疑似自制大麻卷烟。
专业鉴定确认毒品成分
现场检测显示,该卷烟呈四氢大麻酚(THC)阳性。四氢大麻酚(THC)是大麻植物中的主要活性成分,专业机构随后出具鉴定报告,确认该卷烟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确认为大麻,净重0.14克。
该起案件的处置遵循“现场拦截—快速检测—专业鉴定”的标准流程。净重0.14克的查获数据表明,旅检渠道的查验程序能够对微小重量及隐蔽夹带的违禁物品形成有效管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跨境旅客进出境需严格遵守申报规定,任何试图逃避监管携带违禁物品的行为均将面临法律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