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警方通报未牵绳犬只扑抱小孩纠纷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云南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6月24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就一起因未牵绳犬只引发的纠纷处置情况作出说明。该事件发生于6月22日晚,涉及一名小孩被黑色犬只扑抱,经警方介入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已于6月23日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接警处置与初步劝解
6月22日19时许,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接到詹某冬(女,33岁)报警,称其小孩被一只未牵绳的黑色犬扑抱。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犬只主人曹某欣(女,22岁)当场向詹某冬道歉,随后双方被劝离。
网上视频引发二次纠纷
6月23日0时许,曹某欣的哥哥曹某田(男,27岁)向公安机关反映,其家人在6月22日遛狗期间与他人产生纠纷的视频被发到网上,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家人权利。公安机关随即开展调查核查。
经全面调查,双方当事人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治安调解适用条件,公安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书面调解申请,依法组织调解。
调解结果与警方呼吁
目前,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警方在通报中提示,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构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和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此次事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旨在通过双方自愿协商化解矛盾,避免行政处罚。根据通报,当事人双方均主动提交了书面调解申请,为调解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础。
- 事件发生时间:6月22日19时许
- 报警人:詹某冬(女,33岁)
- 犬只主人:曹某欣(女,22岁)
- 网络视频投诉人:曹某田(男,27岁)
- 最终状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通报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