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德令哈尕海湿地生态修复显示成效 全省湿地面积达712.83万公顷
6月26日,记者在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德令哈尕海国家湿地公园看到,湖面碧波荡漾,水鸟成群掠过,修复一新的自然岸线随处可见。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青海湿地总面积712.83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
湿地修复现场:自然岸线恢复与生物多样性显现
在尕海湖面,水鸟成群结队,自然岸线修复工程已显著改善湖岸生态。所谓“自然岸线”,是指未经过混凝土硬化、保持原有地形与植被的湖岸带,其恢复有助于为水鸟提供栖息场所,同时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湖面碧波荡漾,水鸟成群掠过湖面,随处可见修复一新的自然岸线。”
青海湿地保护:多举措推动系统修复与合理利用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青海省多措并举,推动湿地系统保护修复与资源合理利用“双轮驱动”。当地在保护湿地生态功能的同时,探索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方式,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
- 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推进,自然岸线恢复成果显著。
- 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
- 公众参与度提升,形成全民护湿的社会共识。

青海德令哈湿地修复见成效:野生动物种类增至105种
在青海德令哈尕海国家湿地公园,经过持续治理,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德令哈市林草局公园办工作人员陈必尧近日介绍,修复治理前,湿地鸟类种类单一,水域面积逐年缩减。如今,通过湖岸修复、常态化水域与气象监测等系列工程,湿地内已有野生动物105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2种,21科80种耐盐碱高原植物也在此扎根。
高原湿地管护体系形成“闭环监管”
“十四五”以来,青海省致力于提升湿地管理效能,建立了一套“法规+规章+标准”三级管理制度体系。该体系通过创新多部门联审联批、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实现了对全省湿地资源的闭环监管。在近五年间,青海省累计审核占用湿地项目120件,这一实践形成了可复制的高原湿地管护经验。
“前些年湿地鸟类种类单一,水域面积也逐年缩减,经过湖岸修复、常态化水域与气象监测等一系列工程治理,目前湿地内有野生动物105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2种,21科80种耐盐碱高原植物扎根湖畔。”——德令哈市林草局公园办工作人员陈必尧
专业解读:湿地修复中的“闭环监管”机制
所谓“闭环监管”,指的是从项目审核、过程监督到结果反馈的全流程管理。在青海省的实践中,多部门联审联批确保项目前期评估充分,而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联动则为事后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形成从入口到出口的无缝衔接,有效杜绝了占用湿地后的生态破坏行为。
治理前后对比:从鸟类种类单一到百种生物栖息
- 修复前:鸟类种类单一,水域面积逐年缩减。
- 修复后:野生动物数量增至105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2种。
- 植物变化:21科80种耐盐碱高原植物在湖畔扎根生存。
此类治理工程对当地生态平衡产生直接积极影响,为高原湿地物种多样性提供了稳定栖息环境。

青海省构建四级湿地保护体系 实现三江源区域管护员全覆盖
青海省在湿地保护领域迈出关键一步,通过形成“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小微湿地”的四级保护体系,已实现963名湿地管护员在三江源区域的全覆盖。这一举措为高原湿地治理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保障。
科技手段助力全域监测网络搭建
青海省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搭建起全域湿地监测网络。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鸟类、水域生态专项调查,为高原湿地治理提供实时数据支撑。目前已建成14所湿地学校,产出20项湿地相关科研成果与地方标准,推动民众主动参与湿地保护。
“十五五”期间,青海省将完善政策机制,分类指导湿地合理利用。在保护前提下坚持“一园一策”“一地一策”,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
国际合作与科技交流助力生态安全
青海省计划深度参与《湿地公约》履约工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兄弟省份的合作交流,分享高原湿地保护经验。同时搭建湿地保护科技交流平台,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青海湿地保护融入国家生态安全格局。
专业名词解读:四级保护体系
“四级保护体系”指从国际层级(国际重要湿地)、国家层级(国家重要湿地)、省级层级(省级重要湿地)到基层层级(小微湿地)的层级化保护架构,旨在实现不同规模湿地资源的精准管理与全覆盖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