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2日多国专家出席北京论坛 呼吁加强人工智能治理保障发展权
6月11日至12日,“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召开。在聚焦“AI时代的发展权保障与新挑战”的分论坛现场,与会多国专家学者达成一致意见。针对当前技术演进态势,各方明确应在鼓励人工智能发展的同时强化治理机制,以确保各领域发展权得到有效落实。
治理逻辑超越单一技术监管
保加利亚《24小时报》特约撰稿人格奥尔吉·格奥尔吉埃夫指出,人工智能正迅速崛起为全球变革性力量,对人权与人格尊严带来重大挑战。该媒体特约撰稿人的论述聚焦科技演进与公共权利的交叉议题。
此观点明确将治理范畴从单一技术监管,提升至关乎人类基本权利的核心要务层面。
“在《发展权利宣言》通过40周年之际,人工智能治理绝不是技术或监管问题,而是关乎人类基本权利的核心要务。”
权利保障与技术研发并行路径
基于共识,当前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呈现明确的双向并行规则。该逻辑要求相关举措跳出传统审查维度,将人格尊严与发展权的保护纳入核心指标。
各方强调,发展权的保障需贯穿技术应用全流程。该治理导向直接要求相关产业在推进技术应用时,必须将各领域发展权的实质性保护纳入标准流程。
- 治理重心由技术监管转向基本权利保护。
- 技术鼓励与权利保障需采取同步部署策略。
- 发展权维护需覆盖人工智能应用的具体领域。

6月11日至12日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京举行 多国学者探讨AI时代发展权保障
6月11日至12日,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召开。活动期间,多国专家学者参与分论坛“AI时代的发展权保障与新挑战”研讨,围绕人工智能技术演进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展开论述。技术迭代与社会协同机制的同步调整,构成了保障该时代发展权的核心路径。
技术定位与权利保护底线
四川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成指出,人工智能应当服务于人,而非凌驾于人;应当赋能于人,而非取代于人。数智时代需重申发展权以人为中心的基本理念,推动技术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协调统一。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提出,数字时代降临后,个体身份呈现双重属性,既属于生物人亦为数字人。数字人权应当得到有力保护。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已将该项保护纳入规划,体现政策层面的重视。
“人类自身的智慧始终应该处于最重要的位置”,波兰奥波莱大学教授及研究员倪丹康在探讨人工智能对教育的影响时强调此观点。他认为人工智能为年轻人创造机遇的同时伴随风险,需警惕思想上的懒惰。
发展权保障逻辑与实施路径拆解
- 技术属性界定:依据发言逻辑,AI在发展中仅作为辅助工具存在,人类智慧需保持核心主导位置,以规避教育与应用领域的风险。
- 制度规范层面:通过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等文件,将生物人与数字人的双重身份纳入保护范畴,确立权利保障底线。
- 社会应用机制:借助各类社会组织协同发力,推动文化形态从被动欣赏向主动生成转变,使民众在政治、经济与文化地位上获得实质性改善。
文化生产模式与角色转移
韩国全南大学文化研究生院媒体内容与文化技术专业教授边贤珍分析,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环境中,人类创造力并未消逝,而是以新的方式被重新定位。文化形态正从被动欣赏的对象转成主动生成式的对象,人类角色由工匠向艺术总监转移。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丁进援引《周礼》建王国与作民极概念,提出应对AI机遇的两项机制。一是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确保最广大民众获取技术进步的实际收益;二是辅助广泛民众利用人工智能工具,实质性改善自身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综合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