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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2026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认定温州vs厦门飞鹭红牌为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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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中国足协发布2026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该期评议涉及温州队与厦门飞鹭队的比赛,认定该场比赛中对厦门飞鹭球员刘子铭出示的红牌为误判。

裁判评议机制:对争议判罚的审核

裁判评议是足协定期对赛事中出现的争议判罚进行复盘和审核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比赛录像和相关规则的研判,评议委员会对裁判员的执法行为作出评估,并公布评议结果。

误判认定:红牌撤销或申诉依据

此次评议明确,温州vs厦门飞鹭比赛中,裁判员对厦门飞鹭球员刘子铭出示的直接红牌属于错误判罚。根据足协规则,误判认定后,相关红牌处罚可能被撤销,俱乐部可据此进行后续申诉。

“对厦门飞鹭球员刘子铭出示红牌为误判”——足协2026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结论
  • 本期评议为2026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
  • 涉及比赛:温州对阵厦门飞鹭
  • 误判对象:厦门飞鹭球员刘子铭
  • 误判类型:红牌判罚

此次评议结果的发布,为相关俱乐部提供了明确的纠错依据,也体现了联赛裁判管理的持续改进。

足协2026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认定温州vs厦门飞鹭红牌为误判  第1张足协2026赛季第十期裁判评议认定温州vs厦门飞鹭红牌为误判  第2张

中乙联赛第11轮裁判判罚争议:广东铭途守门员手球犯规被评议为错误

中乙联赛第11轮的一场判罚争议有了官方评议结论。针对广东铭途对阵杭州临平吴越比赛中,裁判员在第90+4分钟判罚广东铭途14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外手球犯规并出示红牌的决定,联赛评议组经审议后一致认定该判罚错误。

申诉与评议过程

广东铭途俱乐部在赛后提出申诉,主张本方14号守门员并未构成手球犯规,不应被出示红牌。评议组调取比赛录像并进行反复核查后认为:

广东铭途14号守门员左手臂位置收拢于身体,且没有附加手球犯规动作,右手臂未触球,不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判广东铭途14号守门员手球犯规,以及出示红牌的决定均为错误。

评议组将守门员手臂收拢于身体的动作,视为非自然扩张状态,依据现行手球认定规则中“手臂与身体无附加动作”的判罚逻辑,判定该接触不属故意手球。

判罚错误的两项认定

  • 不构成手球犯规:守门员左臂紧贴躯干、右臂未触球,不符合规则中“手臂故意触球”或“手臂使身体不自然扩大”的情形。
  • 红牌决定错误:未发生手球犯规,则以此为据做出的直接红牌处罚亦属无效。

此判例直接影响到中乙联赛第11轮该场比赛的关键时刻判罚尺度。评议组结论意味着该守门员当时不应被罚下,赛事后续形势可能因此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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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乙联赛第11轮判例评议:裁判员漏判黄牌,错判另一张黄牌

中乙联赛第11轮温州俱乐部对阵厦门飞鹭的比赛中出现判罚争议。5月27日,评议组对比赛第21分钟的两张黄牌判罚进行了复核,认定裁判员存在漏判和错判。

核心争议:红牌申诉未获支持,黄牌漏判成立

厦门飞鹭俱乐部申诉认为,温州俱乐部8号队员对己方5号队员实施了恶意严重犯规,应被判罚红牌。评议组多数成员根据现有视频认定,无法清晰证明两人接触部位和力度,视频显示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不应出示红牌。因此,在红牌核心问题上裁判员决定正确。

“现有视频不能清晰证明温州俱乐部8号与厦门飞鹭5号的接触部位和力度,从视频上看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不应出示红牌。”

但评议组同时指出,裁判员漏判了温州俱乐部8号队员的黄牌。这意味着8号队员的犯规行为虽然未达到红牌标准,但已构成应出示黄牌的违规。

另一判罚反转:拉扯犯规不应得黄牌

针对温州俱乐部28号队员对厦门飞鹭5号队员的拉扯行为,裁判员当场出示了黄牌。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该拉扯行为不构成阻止对方有希望的进攻的犯规,因此不应出示黄牌,裁判员向28号出示黄牌的决定错误。

专业名词解释:“阻止有希望的进攻”在足球规则中指防守方通过犯规直接破坏进攻方明显可能形成射门或得分机会的进攻。当犯规动作未达到该标准时,裁判员通常仅判罚直接任意球,而不附加纪律处罚。

评议结论

  • 裁判员在红牌问题上决定正确,但漏判温州俱乐部8号黄牌。
  • 裁判员对温州俱乐部28号出示黄牌的决定错误,应取消该黄牌。

此次评议结果表明,裁判员在比赛中对犯规严重程度的判断出现偏差,漏判与错判各一,对比赛双方公平性产生了一定影响。中乙联赛评议组通过案例复核,为后续裁判执法提供了明确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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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乙联赛判例:厦门飞鹭7号争议犯规 评议组认定应为黄牌

中国足协评议组公布的中乙联赛第11轮判例显示,温州俱乐部对阵厦门飞鹭的比赛第46分钟,裁判员判定厦门飞鹭7号队员在争抢时严重犯规,并出示红牌。厦门飞鹭随后提出申诉,认为本方7号动作不构成严重犯规,不应被罚下。

争议动作:非法使用手臂接触

根据评议组一致认定的意见,厦门飞鹭7号在争抢球过程中“非法使用手臂与对方接触”,这一行为被界定为“鲁莽犯规”。所谓“鲁莽犯规”,指球员在拼抢时动作幅度过大但未达到暴力攻击故意伤人的程度,国际足球规则框架下通常应出示黄牌进行警告。

评议结论:红牌判罚错误

评议组认为:厦门飞鹭7号的行为不应视为“使用手臂作为武器击打对方队员头面部”,因此不构成红牌条件;其犯规性质属于鲁莽犯规,应出示黄牌。裁判员向厦门飞鹭7号出示红牌的决定错误。

这一判例明确了在争抢中手臂接触与恶意攻击的区别,对后续比赛同类情况的判罚标准提供了参考。厦门飞鹭的申诉意见获得评议组支持,但比赛结果已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