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评议:法比奥倒地VAR介入错误,铜梁龙vs国安3例判罚均无错判

中国足协近日公布最新一期裁判评议结果,针对中超联赛第15轮重庆铜梁龙对阵北京国安一役中的三项争议判罚进行复核,确认裁判团队现场决定均无错漏,但视频助理裁判(VAR)的一次介入被认定为不当。
首例焦点判罚发生在该场比赛第8分钟。北京国安外援法比奥在对方禁区内与重庆铜梁龙防守队员恩加德乌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当值主裁判第一时间未作出犯规判罚。随后VAR介入,提示存在点球可能,主裁判到场边观看回放后,维持原判,认定不构成犯规。
国安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对方防守球员存在拉拽行为,应当判罚点球并出示黄牌。评议组经综合研判,并通过国际足联裁判讲师确认后,得出多数意见:双方队员的争抢动作属于比赛中的正常接触,并未达到推人、拉拽等需要判罚犯规的程度。因此,主裁判观看回放后维持不犯规的决定准确无误,而VAR在此次事件中的介入被判定为错误。
除上述判例外,评议还对国安队法比奥的首粒进球划线过程及制胜球环节张玉宁的动作进行了复核。结果显示,进球前端的越位划线判罚无误,张玉宁在破门过程中的对抗同样未构成犯规,相关判罚均系正确决定。
此番评议结果进一步厘清了联赛裁判执法尺度,也再次凸显了VAR系统使用中的审慎原则。



在2025赛季中超联赛第15轮的一场较量中,重庆铜梁龙与北京国安展开对决。比赛进行至第34分钟时,北京国安队29号球员攻入一球,当值裁判员当场判定进球有效,视频助理裁判(VAR)系统亦未介入此次判罚。
赛后,重庆铜梁龙俱乐部就这一进球提出申诉。其核心意见认为,VAR在核查越位情况时,划线定格的关键帧存在错误,划线所依据的机位选择同样有误,进而主张北京国安29号队员在进球前已处于越位位置,该进球应被判为无效。
针对此争议判例,赛事评议组进行了全面复核,并给出了一致性结论。评议组指出,VAR在检查可能存在的越位情形时,所选取的关键帧并非等同于电视转播画面中随意停顿的一帧,其选点准确恰当。在常规越位判罚机位受到场上队员有效部位遮挡的情况下,VAR操作人员转而采用球门线机位来完成越位划线,这一选择也被认定为合理。此外,在比对攻守双方队员相对位置的过程中,所依据的身体部位、划线位置的确定以及最终的比对结果,均严格遵循了VAR的工作规程,整体操作无误。
基于上述核查,评议组最终裁定:当值裁判员判定北京国安队进球有效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该次进攻的处理流程同样符合规范。(视频:判例2)



针对中超联赛第15轮重庆铜梁龙对阵北京国安比赛中出现的争议判罚,赛事评议组近日正式公布了专业评估结论。此次争议聚焦于第85分钟北京国安队的一粒进球,当值主裁判判罚进球有效且VAR(视频助理裁判)并未介入,引发重庆铜梁龙俱乐部提出申诉。
重庆铜梁龙方面在申诉中主张,北京国安9号队员在进攻过程中存在冲撞本方守门员的犯规行为,因此后续的进球应被判为无效。围绕这一核心争议,评议组展开了细致研判。
经过对比赛画面的反复核查与充分讨论,评议组多数成员形成了一致意见。从事件全过程来看,双方球员在争夺高空球时呈相向移动态势。北京国安9号队员起跳动作规范,属于正常争抢行为,并未出现明显的、带有冲撞意图的跳向对方守门员的动作。在其起跳后,由于受到同样合理跳起争抢的重庆铜梁龙32号队员的合理挤靠,最终与守门员发生身体接触。在此过程中,守门员尚未用手将球控制住,因此该接触被定性为双方在正常对抗范围内的合理接触,不构成犯规。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评议组判定随后完成破门的北京国安29号队员的进球有效。当值裁判员做出的进球有效决定,以及VAR系统根据规则未予介入的操作,均被视为正确决定,符合竞赛规则与VAR介入原则。
此次官方评议的公布,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则在具体情境下的适用尺度,也为类似争议的判定提供了清晰的专业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