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标报批稿完成 6月17日起公示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16日对外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已编制完成。报批稿及编制说明将进入为期一周的公示期,自2026年6月17日持续至24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标准技术框架覆盖技术、保障与试验确认
根据报批稿内容,该标准设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要求与保障要求,并引入“同一型式判定”规则。同一型式判定是产品认证管理中的一种方法,用于确认不同产品是否基于相同设计与规格,从而在合规检验中减少重复性工作。
标准同步描述了保障要求检验、安全档案检验以及确认性试验的具体方法。建议实施日期定于2027年7月1日,届时所有适用车型的自动驾驶系统需满足该强制性要求。
产业基础支撑标准制定可行性
我国汽车产业近年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科技企业、传统车企与新势力车企均在自动驾驶领域持续投入,技术研发与商业应用探索不断推进。相关部门研判指出,在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标准项目上,产业已有良好发展基础,技术逐步成熟,成本效益预期合理,研究基础与条件较为坚实,项目可行性较高。
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自动驾驶系统提出统一安全基准,相关产品必须达标方可进入市场。
该标准的公示将为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及检测机构提供明确的合规路径参照,直接影响产品开发周期与市场准入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