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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2026年日本实体管控名单与关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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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商务部对外发布一份针对日本实体的管控名单与关注名单。商务部发言人在回应相关询问时,说明了此举的考虑。

名单构成与背景

据商务部介绍,2026年2月24日,中方已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同时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

“目的是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商务部发言人

名单性质解读

此次发布的名单分为两类:一类为“管控名单”,另一类为“关注名单”。

  • 管控名单:通常指对被列入的实体实施更为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涉及特定物项或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转让需经过审批。
  • 关注名单:主要针对相关实体进行重点监督与追踪,以评估其后续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业内分析指出,这一分类管理显示出中方对日本相关实体的分层监管逻辑,旨在根据其不同性质与行为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

商务部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管控名单 遏制“新型军国主义”妄动

针对日方近期在军事领域的动向,中方决定依法采取出口管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商务部将防卫研究所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列入管控名单,并将三井E&S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

管控名单:禁止出口两用物项

列入管控名单的实体将面临两项主要限制。一方面,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另一方面,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关注名单:实施更严格审查程序

对于被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相关出口活动将适用更严格的许可程序。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申请单项许可时,应当提交对列入关注名单实体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不将两用物项用于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用途的书面承诺。

许可审查期限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商务部将对关注名单中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涉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不予批准。

背景与定性:中方称此举完全正当合理合法

商务部表示,日方一段时间以来加紧推动“新型军国主义”步伐,加速“再军事化”,部署进攻性武器,在境外发射进攻型导弹。中方此举旨在坚决遏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妄动。

根据规定,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履行配合核查义务的,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商务部核实后,可以将其移出关注名单。

官方表态: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

商务部明确表示,中方依法列单的行为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相关措施仅针对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完全无需担心。同时,中方也希望日方迷途知返,改变错误行径,真正反思并回到正确轨道。

  • 背景延伸:所谓“两用物项”,根据条例规定,是指既可用于民用目的,又可用于军事目的或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的物项。
  • 流程拆解: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若想移出名单,需履行配合核查义务,经商务部核实后方可申请移除。这一机制旨在确保出口管制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