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司长胡光宇贪污案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6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胡光宇贪污案,对被告人胡光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并向胡光宇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6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胡光宇贪污案,对被告人胡光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并向胡光宇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