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科技诉红谷滩区涔罗百货店知识产权案判决:赔偿1.6万元
近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红谷滩区涔罗百货店公告送达了一份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该被告之间的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已作出判决。
案件核心信息
根据天眼查App披露的公告内容,法院最终判定被告红谷滩区涔罗百货店需赔偿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赔偿金额共计1.6万元。
法律依据与流程解读
该案件属于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此类纠纷通常涉及商标、专利或著作权的不当使用,以及可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意味着在常规的邮寄或直接送达无法完成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公告形式履行司法程序,确保判决的公开效力。
“法院判决被告红谷滩区涔罗百货店赔偿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含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6万元。”
判决中明确将“含维权合理费用”纳入赔偿范围,这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权利人维权成本的保护,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米科技获赔1.6万元 南昌一商家因知识产权纠纷败诉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红谷滩区涔罗百货店须赔偿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6000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与判决
本案案号为(2025)赣0191民初9161号,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判决书明确,赔偿金额含维权合理费用在内,该费用通常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开支。
案件背景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为小米集团关联公司,被告红谷滩区涔罗百货店为个体工商户。双方因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对簿公堂,具体争议事项未在判决中披露。
- 案号:(2025)赣0191民初9161号
- 审理法院: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赔偿16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此次判决对同类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赔偿标准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小米起诉“米家母婴旗舰店”商标侵权案获赔1.6万元
小米近日在南昌的一起商标侵权诉讼中获胜,法院判决被告“米家母婴旗舰店”赔偿小米1.6万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判决书已于2026年6月22日在法院公告版面刊登,被告自该日起30日内可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判决费用分担与上诉权利
根据判决,案件受理费550元中,原告负担257元,被告负担293元,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公告费200元由被告单独承担。被告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小米法务部年内多案追索
此次胜诉是小米强化知识产权维权的系列行动之一。2026年5月,小米曾起诉北京一家商贸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使用“小米”字样并索赔22万元。更早之前,“凡小米”卫浴侵权案获赔500万元,“小爱同学”商标跨类索赔案获全额支持750万元。
跨类索赔是指商标权人针对非核定商品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提起的诉讼,旨在防止品牌价值在不同品类中被稀释。
从数千万的大额判赔到此次1.6万元的小额赔偿,小米的知识产权维权覆盖了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侵权行为。业内人士指出,品牌商标权的维护不仅依赖大案要案的震慑,也需要对各类侵权行为的持续追索,才能形成完整的保护闭环。
小米法务部此前表示,将持续强化维权力度,对各类恶意侵权行为追责到底,切实守护品牌商誉与用户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