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研讨会在京召开
6月15日,中新网北京电。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五周年节点,近期“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法律落地与建设引领机制
此次会议的核心议题集中于法律实施路径的探讨,重点评估该部法律在保障与引领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中的实际作用。
如何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和引领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各方关注的课题。
依据研讨会披露信息,法律实施主要涵盖制度转化与功能发挥两个层面。制度转化指立法条文向具体管理措施的落实,功能发挥则强调法律对自由贸易港整体建设方向的统筹与指引。
该法律的深入实施将直接作用于自由贸易港的规范化运行,为后续各项建设规划提供明确的法治依据。
- 法律颁布实施已满五周年
- 北京会议聚焦法律落实路径
- 专家围绕法治保障作用展开分析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研讨会6月14日在京举行 专家建议出台10至20项配套制度
6月14日,“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启动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执法检查展开,多位专家学者就法律体系构建、核心政策落地及监管机制创新进行研讨。
执法检查聚焦核心政策法治化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的执法检查引发各方高度关注。本次检查旨在保障核心政策落地、引领改革创新,并协调上下级关系。
在政策落地层面,迟福林提出实现“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核心政策的全面落地路径。该政策实施逻辑遵循管理转型、普惠导向与立法固化三步:推动“零关税”由目录管理向法治化安排转型;确立普惠性制度框架落实“低税率”;将税费简并方案上升为法律,以优化企业运行环境。
制度型开放与法治协同机制
-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卢春龙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为基础性、纲领性法律,已将自贸港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建设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贺小勇强调,需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打通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堵点,以法治增强政策稳定性、公平性与系统性。
监管机制与协调体系构建
“要实现以金融、数据开放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突破,制定实施10至20项左右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及配套制度。”迟福林在研讨会上明确建议。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贸易和投资研究室主任郝洁建议,需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尽快转化为程序性、机制性的法律体系。具体路径包括建立相关部委与海南省间的法定化协调机制与联系机制,并设立压力测试的监管沙盒机制。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郑少华指出,国家支持、部委授权与地方立法相结合的模式成效显著,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多元纠纷解决及制度集成创新方面的实践可为海南提供借鉴。完善法定化协调机制与程序性体系,将直接支撑法规制定权的充分运用与上下合力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