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为国内首部省级专项法规
6月16日,在福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侨办主任肖华鑫披露,《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性质与生效节点
肖华鑫在发布会上明确,这部条例聚焦华侨历史文化遗存,在省级立法层面尚属首次。条例的施行日期定于7月1日,届时福建省内相关保护工作将获得更清晰的法规依据。
理解省级地方性法规
省级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区域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本省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效力层级次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肖华鑫在发布会上表示。
该条例落地后,福建分布广泛的华侨历史建筑、文献及实物遗存,有望被纳入统一的法治化保护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