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布“闽福鼎渔08566”自沉事故调查报告
6月16日,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式发布《宁德福鼎“2·18”“闽福鼎渔08566”自沉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对事故调查结论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事故背景与报告内容
报告名称中的“2·18”指代该起事故的发生日期线索,事故船舶为“闽福鼎渔08566”。自沉事故通常指船舶由于进水、结构失效等原因,在非外力直接作用下自行沉没的事件。
调查报告由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编制,涵盖事故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调查结果。
调查后续与行业影响
该报告的发布意味着本次渔业安全事故的官方调查工作已完成,将为后续责任追究及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完善提供依据。

宁德福鼎籍渔船“闽福鼎渔08566”沉没致9人落水 2人获救7人失踪
2025年2月18日21时30分左右,一艘隶属于宁德福鼎的渔业船舶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以东约55.8海里处海域发生自沉事故。船上9名作业人员全部落水,其中2人被成功救起,其余7人目前处于失踪状态。
事故经过与应急处置
事发渔船为宁德福鼎籍“闽福鼎渔08566”号,当时正在进行钓具捕捞作业。船舶位于东经122°40′42″,北纬28°38′30″(概位)时,鱼货舱突然进水并导致船体快速侧翻,最终沉没。事发后,相关救援力量迅速赶赴现场,但截至通报时仍有7人下落不明。
事故调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因舱底通海管路突发故障导致货舱大量进水,叠加事发海域大风浪等外力综合作用引发的自沉事故。
事故等级与定性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该事件已被认定为较大等级水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谓“较大等级”,是指此类事故造成的人员失踪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分级标准。调查报告同时指出,该事故为自沉事故——即非船舶间碰撞或外部暴力破坏,而是由船体自身机械故障与环境因素共同导致。
- 事故船只:宁德福鼎籍“闽福鼎渔08566”
- 事发海域:东经122°40′42″,北纬28°38′30″
- 落水人数:9人,其中2人获救,7人失踪
- 事故原因:舱底通海管路突发故障,加之大风浪影响
目前,相关善后与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事故具体责任认定与后续处理措施有待进一步公布。

宁德渔船沉没事故调查报告:9人落水7人失踪,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移送司法
福建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近日公布一起渔船沉没事故调查报告。2月18日晚,“闽福鼎渔08566”船在海上发生沉没,造成船上9人落水,其中2人获救,7人失踪。截至2月25日大规模搜救行动终止,仍有7人下落不明。
事故经过:机舱进水后迅速沉没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2月18日21时33分许,“闽福鼎渔08566”船机舱进水,船舶断电,卫星通信设备信号消失。船员爬至仍露出水面的左舷船体上寻找浮具。21时46分许,该船完全沉入海中,船员依靠泡沫碰垫、救生圈等物体漂浮。2月19日08时左右,两名获救船员程某某和章某某被浙江省温州市平阳籍渔船救起。
责任认定:船长与轮机人员负主要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闽福鼎渔08566”船船长柯某某、实际负责轮机岗位人员陈某某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福鼎市某安渔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对本起事故负一定责任。
调查报告指出,该船未按规定配备合格职务船员,擅自改变船体结构,擅自改变作业场所,超员,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未落实编组生产,未履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福鼎市某安渔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所属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失管失察,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不专业,核实警情不严谨、不重视,传递信息随意,导致误报、延报、未报等情况,影响搜救及时启动。
鉴于船长柯某某、轮机人员陈某某在事故中失踪,建议暂不追究其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属地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此外,建议对市、县两级在应急处置、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依纪依规处理。
- 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次应急处置失误导致搜救响应延迟
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了事发后应急处置中的三次失误,多种因素叠加导致搜救响应未能及时启动。
第一次失误发生在2月18日22时30分至23时18分。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急指挥中心发现沉船报警,要求某安渔业有限公司核实。该公司值班人员高某某误判信息,将“王某某与‘闽福鼎渔080xx’取得联系”误判为“‘闽福鼎渔080xx’与‘闽福鼎渔08566’取得联系”,上报了错误的安全信息,福鼎市、宁德市逐级上报至省海洋与渔业局。
第二次失误发生在2月18日23时04分至19日02时01分。“闽福鼎渔061xx”船前往事发海域查看时,将船载AIS中显示的渔具浮标信号及海面上红灯闪烁误判为事故船舶正在锚泊,该信息经公司转报后被视为“雷达扫得到,锚灯亮着”,再次误传安全信息。
第三次失误发生在2月19日03时45分至05时30分。当“闽福鼎渔061xx”船再次核查发现海面无船舶、仅剩渔具浮标信号灯后,某安公司未有效核查,福鼎市局应急指挥中心延迟近2小时才上报宁德市局,宁德市局仅要求核查后上报,未将信息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
此外,事故渔船船长的家属吴某某在始终联系不上船舶的情况下,仍认为船舶安全且态度坚决,影响了多级值班人员的判断。
搜救行动:累计出动船舶148艘次、飞机7架次
核实警情后,福建省和浙江省立即联合开展海上搜救。2月19日至2月25日,累计组织协调船舶148艘次(包括渔政执法船6艘次、专业救助船19艘次、海警执法船7艘次、渔船101艘次、社会救助船15艘次),以及飞机7架次参与搜救。2月25日11时,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终止大规模搜救行动,转为常态化搜寻。
来源:中国新闻社综合自福建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