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发布十二项创新机制 全面升级司法服务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摸鱼不慌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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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系统性司法保障体系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6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创新机制。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发布的机制涵盖十二项系统性举措,旨在推动司法服务从传统的“个案办理”模式向“系统治理”层面转型升级,为广东省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民营经济司法需求 构建全方位服务新格局
民营经济作为广东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司法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对司法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次发布的十二项创新机制,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法院司法实践经验和民营经济司法需求特点,精心制定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机制内容覆盖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破产清算、知识产权保护、中小微企业司法服务等多个关键领域,力求构建覆盖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司法服务体系。
--推动司法服务转型升级 实现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跨越
长期以来,司法服务往往聚焦于个案处理,存在“就案办案”的局限性。针对这一问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此次创新机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司法服务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转变,这一理念转变具有深远意义。
据相关法院负责人介绍,“系统治理”意味着法院将更加注重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在处理具体案件的同时,深入分析类案背后的深层原因和普遍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风险预警、联动治理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这一转变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服务的整体效能,更能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创新机制亮点纷呈 精准对接企业发展诉求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十二项创新机制在内容设计上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呈现出多个显著亮点。
在优化诉讼服务方面,机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优先办理,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同时,将全面推进线上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强化产权保护方面,机制要求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产权纠纷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同时,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完善执行机制方面,机制提出要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行为,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确实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执行方式,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等灵活执行方式,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深化司法赋能实体经济 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发布创新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际行动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广东法院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司法职责,持续完善司法服务措施,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此次十二项创新机制的发布,标志着广东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将为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创新机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同时,将密切关注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