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权专家在京讨论绿色发展 指发展权为人权基石
6月12日,在北京举办的“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上,多位外国人权专家将讨论焦点对准绿色发展与人权保障的内在关联。与会人士提出,脱离发展权谈绿色转型,可能偏离人权保护的初衷。
佛得角前外交部长、皮雷斯学会顾问若热·阿尔贝托·达席尔瓦·博尔热斯在发言中指出:“没有人权的绿色发展不是发展。”他进一步阐释,发展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石,没有发展权的绿色发展,只会沦为“绿色的掠夺”。
发展权被置于绿色议题核心
博尔热斯来自佛得角,曾担任该国外交部长一职,现任皮雷斯学会顾问。他当日的发言直接点明发展权的基础地位,意在强调不应因推进环境保护而忽视民众的基本发展诉求。
论坛讨论由此展开,聚焦可持续发展与人权之间的关系链条。所谓发展权,通常指个体与集体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的权利。多位专家认为,若一项环保政策在实施中削弱了当地居民的生计改善空间,其正当性将受到拷问。
专家强调国际合作的关键作用
围绕如何平衡绿色转型与权利保障,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权研究者将加强国际合作视为关键路径。他们提出,发展中国家在获取清洁技术、适应气候资金等方面面临现实阻碍,国际间的协调行动有助于打通这些节点。
有分析在论坛间隙指出,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能够为资源受限的经济体提供替代发展方案,避免其在减排压力下被迫放弃短期发展机会。这正是博尔热斯所言“绿色掠夺”的潜在语境——即外部环境标准在缺乏补偿与援助的情况下,构成对后发地区发展权的挤压。
中国经验进入讨论视野
论坛上,部分专家还呼吁借鉴中国在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方面的实践经验。相关讨论涉及减贫行动如何与可再生能源推广、生态补偿机制相配合,形成保障民生基础上的绿色转型路径。
本次论坛由相关机构在北京主办,会期涵盖多场分议题研讨。与会代表来自不同地区的政府、学术机构及国际组织,议题覆盖发展权、环境权、国际合作等多个层面。

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京举行 多国代表指绿色发展是人权实现先决条件
6月12日,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继续在北京召开。与会嘉宾在大会发言中频繁将绿色发展、国际合作与人的尊严挂钩,认为生态可持续性正在成为人权保障的刚性前提。
绿色发展非限制,而是人权的入口
尼泊尔联邦议会议员、前联邦议会众议院副议长英迪拉·拉纳在发言中提出,长期以来绿色议题与人权议题被割裂看待,但绿色发展本质上关乎人的尊严。
绿色发展并非对人群的限制,而是实现人权的先决条件。
这一判断得到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副主任迪尔诺扎·穆拉托娃的呼应。她以咸海危机为例,说明生态退化已直接冲击当地居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直观印证了生态可持续和人类发展密不可分。
中国实践被指“坚定捍卫环境权”
乍得参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乍得人权与环境保护者联盟秘书长南杰德·达乌德结合其近一周的实地观察谈到,中国在推进快速发展的同时完成了绿色与科技的现代化。
“中国的自然环境,和中国民众的环境权,不仅得到了保护,甚至可以说得到了坚定捍卫。”达乌德评价称,对于正面临生态转型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经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发展权落实需跨越国界协作
穆拉托娃进一步指出,可持续发展与人权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理念。她表示,中国在改善民生、拓展发展机遇方面的成就,证明长期的发展政策能够产生强大效能。
科摩罗司法部人权事务代表优素福·姆马迪则聚焦国际合作维度。他提及,中国始终通过双边、多边渠道调配资源,支持各国开展与人权相关的保障项目与行动。他强调,面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各国应加强团结合作。
“实现发展权离不开国际合作,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独立应对全球性的挑战。”穆拉托娃说。
论坛聚焦治理协同
“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是围绕全球人权治理议题搭建的高级别对话平台,本届会议将生态权利、发展权与国际义务的联动作为核心关切。与会代表的发言显示,将环境维度系统性地嵌入人权框架,正成为多国政策讨论的公约数。
分析认为,论坛释放的信号有助于推动各国在气候应对与民生保障之间建立更具操作性的政策衔接,尤其为生态脆弱地区的人权保护提供了多边协商切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