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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因光纤产品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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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因光纤产品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第1张

6月18日,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55)因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桑修申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违规经过:E互动回复引发股价异常波动

2026年6月8日,新亚强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涉及光纤产品的投资者提问,称“公司高纯四氯化硅、硅酸乙酯产品是光纤预制棒生产的主要原料,公司将持续深耕电子级化学品领域,积极拓展包括光纤在内的各类应用场景”。该信息发布后,公司股价于6月9日快速上涨,随后在6月10日、6月11日连续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当前‘光纤’属于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概念,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上交所指出

营收占比仅0.30%,回复内容构成误导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6月11日提交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披露,其高纯四氯化硅、硅酸乙酯等光纤级产品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仅为0.30%,占比极低,且公司不生产光纤类产品。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中认定,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的内容未能准确反映相关产品的具体营收占比及对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程度,经监管督促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名词解释】监管警示:监管警示是上交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规行为的一种纪律处分措施,旨在提醒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非行政处罚,但属于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正式记录。

公司业绩连续四年下滑,一季度微增

新亚强主要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于2020年9月在上交所上市。业绩方面,2022年至2025年公司净利润连续4年下滑,从3亿多元规模降至8000万元级别;营收在2022年达到11.33亿元后波动下滑,2025年已不足6亿元。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18.62%;归母净利润3395.71万元,同比增长10.08%。

处罚决定及责任认定

上交所最终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桑修申予以监管警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桑修申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