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发言人:四个维度补短板 优化失信认定流程
6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回应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介绍,此次修订重点从四个维度补短板、强弱项、立新规,其中优化监管机制被置于首位。
本次失信名单办法修订,是完善信用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升级。
优化监管机制:打通处罚与失信认定
王秋苹表示,在优化监管机制维度,修订着力打通行政处罚与失信认定的衔接流程。通过完善告知、异议、复核等全流程环节,既提升了监管效能,又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是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所实施的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制度,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将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此次办法修订将行政处罚结果与失信名单认定程序更紧密地耦合,意味着失信行为的信用归集将更为及时,同时企业有权就认定依据提出异议并获得复核,程序正义进一步强化。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该场例行发布会旨在向社会说明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工具的最新调整。修订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列入、移出及公示机制将更具操作确定性,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合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