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单位内设机构统一调整名称
澎湃新闻获悉,近段时间,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相继规范内设机构,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
淮安市商务局同步落实机构更名与职务规范
淮安市商务局于2026年6月17日公布调整通知。该局原综合处更名为综合科,原财务处更名为财务科,原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处更名为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名称保持不变。原任处长、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郭晓瑾任综合科科长,严祖会任财务科科长。
生态环境与财政部门完成建制对应调整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6月11日发布通知。原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更名为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原综合业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更名为综合业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原人事处更名为人事科。卫祥任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副主任(副科长),林燕任综合业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淮安市财政局近日发布职务调整通知。凌冰由预算处处长调整为预算科科长,宋宪灵由国库处处长调整为国库科科长,卢景由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调整为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
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本局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
机构更名流程与任职规则说明
- 内设机构名称变更与负责人职务调整实行直接对应,具体任职依据机构更名同步落实,无需额外下发任职文件。
- 此次调整将原处级建制统一规范为科级命名,直接理顺了多地市级机关内部的层级称谓体系,确保科室建制与对外行文规范一致。
- 调整范围覆盖商务、财政、生态环境等核心职能部门,涉及科室负责人及具体业务条线的称谓变更。

江苏南通无锡江西南昌等地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由处调整为科
近期,南通市、无锡市及江西南昌市等地陆续发布通知,统一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命名规范,原“处”级机构名称正式更改为“科”级名称,并同步更新相关领导干部职务称谓。
南通无锡同步推进机构名称调整
再如,南通市交通运输局6月15日公开的一则职务职级任免通知提及,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通编办发〔2026〕14号)要求,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为“处”的统一调整为“科”。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孙珍洪任人事科科长,何素琴任老干部科科长、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等。
此外,6月11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公布的任职通知显示,市外办的欧非处、亚太处、港澳事务处(民间交流促进处)等,已改为欧非科、亚太科、港澳事务科(民间交流促进科)。
南昌此前已实施同类规范
澎湃新闻注意到,江西南昌也曾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名称作统一。
原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党组2020年11月的一则通知提及,按照南昌市委编办《关于对有关机构进行更名的通知》(洪编发〔2020〕61号)的要求,市直党政群机关凡以“处”命名的科级内设机构一律调整为以“科”命名,经研究决定,原人事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等依次更名为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根据机构名称变更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正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职务名称统一变更。例如,刘曦职务名称随机构更名更改为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人事科科长;刘建昌职务名称随机构更名更改为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务科科长。
机构名称调整逻辑与直接影响
市直党政群机关凡以“处”命名的科级内设机构一律调整为以“科”命名。
上述行政序列标识调整涉及机关内部组织架构的标准化处理。名称统一由“处”变更为“科”,直接对应机构管理层级的明确划分,相关人事任免与公文流转标准随之同步变更。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