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银行家黄仲咸诞辰105周年 主题展记录其裸捐助学建大厦历程
今年是印尼华侨银行家黄仲咸诞辰105周年。正于福建展出的“慈善丰碑——黄仲咸与教育基金会”主题展,通过丰富的图文史料,记录了他从南安走出来的华侨艰苦创业、倾资兴学,并裸捐过亿身家助学、建两座大厦“养”慈善的历程。
辗转南洋:贫苦农家子到银行家
黄仲咸1921年生于福建南安仙都村一户贫苦农家,7岁起跟随父亲务农、砍柴、经营小买卖。1935年只身前往印尼谋生,在一个小岛上做农活、养猪、当水手。1948年接手兄长名下农场后,看准船运行业发展风口,组建自有船队,并创办大众福利银行,产业逐步覆盖纺织、造纸、地产等多个领域。
据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刘清影回忆,黄仲咸早年在南洋前后辗转30余个地方打拼,当时华人在南洋备受排挤,他辛苦创办的多家公司屡次被人侵占。正是这些磨难,养成了他谨慎稳健、踏实不冒进的行事风格。
慈善理念:从“穷根在愚”到发展教育
1959年,黄仲咸应邀回国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国庆观礼。回乡探访时,他看到家乡长期贫穷落后。他曾说:“国人在国外不受尊重缘于穷,穷的根源在于愚,故振兴国运,强我民族,惟有从发展科技教育做起。”
1990年,黄仲咸创建“南安市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他选择在南安最偏僻的眉山乡、翔云乡、向阳乡、东田乡等,修建20余所中小学校舍,同时出资建设乡村医院,补齐山区教育、医疗短板。
长远谋略:以资产“养”慈善持续运作
刘清影感慨,黄老虽坐拥亿万身价,但仍保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习惯。“他是‘苦’出来的,所以做慈善很纯粹。”她指出,黄仲咸用长远的眼光和谋略,通过捐建大厦等不动产为基金会提供持续稳定收入,确保慈善事业长久良性发展。
“国人在国外不受尊重缘于穷,穷的根源在于愚,故振兴国运,强我民族,惟有从发展科技教育做起。”——黄仲咸

黄仲咸:从受邀国庆庆典到亲自把关公益项目
1999年,黄仲咸应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邀请参加国庆50周年庆典。这位华侨在公益领域同样保持着亲力亲为的习惯——所有捐助项目均由其本人亲自把关、全程跟进。
楼宇命名与故土印记
黄仲咸捐建的楼宇大多命名为仙都楼、印华楼、继志楼。从命名规则可以看出,这些楼宇承载着铭记故土养育之恩的深层寓意。
感谢信背后的情感联结
基金会办公室至今留存一箱箱受助学子手写的感谢信。基金会工作人员刘清影回忆,黄仲咸总会认真阅读信件,借此了解奖学金使用情况、学子生活现状与实际需求。
黄仲咸常提及,他自己走过的路最清楚,贫穷而有志气的孩子最有出息。
这种通过信件回访的方式,让黄仲咸得以与受助学子保持直接沟通,孩子们稚嫩朴实的言语也使他感到欣慰。从亲自把关项目到认真阅读感谢信,黄仲咸在公益运作中始终强调个人参与与情感联结。

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每年投入500万余元奖助学金 覆盖福建九地市山区学子
一封受助生写给黄仲咸的感谢信,记录着教育公益的温度。如今,这份慈善事业已形成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基金会每年固定投入500万余元发放奖助学金,覆盖福建省九地市,重点帮扶山区学子。同步开展的还有自闭症儿童帮扶、乡村高龄老人慰问等公益项目。
“自我造血”模式保障慈善永续运转
早期黄仲咸的慈善事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但单一捐赠模式存在坐吃山空的风险。为此,黄仲咸为基金会打造永久性固定资产,实现“自我造血”——即便离世,慈善项目也不会中断。这一设计的关键在于两座“必利达”大厦。
- 1992年,黄仲咸斥资2000余万元,在南安建成12000平方米必利达大厦。
- 随后在厦门建成47000平方米必利达大厦。
- 两座大厦全部用于对外租赁,租金收入持续供给慈善开支,形成良性资金循环。
“做慈善要有‘自我造血’长远发展的能力。”——黄仲咸
“必利达”为印尼语,意为灯塔,寄托着黄仲咸希望大厦长久护航慈善事业前行的愿景。2004年,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正式成立,两座大厦同步无偿划转至基金会名下,成为慈善资金的稳定来源。
通过固定资产租赁产生稳定租金,基金会摆脱了对单一捐赠的依赖。这种可持续的公益模式,为山区学子及弱势群体提供了长期、可预期的支持。

黄仲咸2005年立遗嘱将全部财产捐赠教育慈善
据受访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05年,印尼华侨慈善家黄仲咸与夫人在厦门市公证处立下遗嘱,决定将名下2座必利达大厦、寄存于香港中行的11000两黄金、800多万元存款以及南安水头60亩地皮的使用权,全部捐给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遗嘱明确规定,所有房产不得销售、抵押、转让,所有合法继承人均不得对上述业产主张任何权益。黄仲咸的儿女已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
勤俭朴素的生活与严谨的资金管理
尽管身家亿万,黄仲咸始终保持极为简朴的生活方式。据基金会工作人员刘清影回忆,黄仲咸不坐头等舱、不享受美食与奢侈品,连打电话都要选在7点前的优惠时段,衣物大多从地摊上选购。“每笔钱都是黄仲咸不舍得吃、不舍得用存下来的。”刘清影说。
“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对风险也严格把控。要把钱给真正干实事的人,切勿盲目投资、投机倒把。”——刘清影转述黄仲咸的准则
遗嘱公证的法律意义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承担证明法律行为真实性、合法性职责的机构。黄仲咸夫妇在厦门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意味着该份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效力与执行保障,确保捐赠意愿不受争议。
慈善精神的持续传承
黄仲咸逝世后,刘清影继续以同样的标准要求自己:慈善公益是一辈子的事,需要持之以恒做下去,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贪图虚名。她强调,看得长远也要走得谨慎。这种对资金使用的审慎态度,确保了每一个捐赠项目都能落到实处,直接服务于教育领域的真正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