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方案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拆解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相关法规要求,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了《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涉及七大部门
参与此次方案制定的七个部门分别承担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产业政策引导、工业生产环保、治安管控、环境监管、运输秩序及市场准入等职能。方案以跨部门协作方式强化监管合力。
核心指向:非法回收与拆解行为
方案名称中的“非法回收拆解”特指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活动。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排查此类行为,以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促进行业秩序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