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宇贪污案一审宣判,获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2026年6月29日,该院依法对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胡光宇贪污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胡光宇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判决详情与财产处置
根据法院审理,本案判决明确了涉案财物的处理方向。其中,对于案件侦办过程中已追缴的财物,将依法返还给被害单位;同时,法院将继续向胡光宇追缴其所涉违法所得,用于返还被害单位;若追缴后仍有不足部分,则责令胡光宇继续退赔。
案件背景简述
胡光宇曾担任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此次公布的结果显示,其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贪污罪。目前,该判决的具体审理细节与犯罪事实,以法院官方披露的公开信息为准。
“对追缴在案的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并向胡光宇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