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员周立元被开除党籍并取消相关待遇
6月12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周立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所涉多项违纪违法问题
审查调查结果显示,周立元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对抗组织审查方面,他采取了转移、隐匿证据的行为。在干部人事方面,他未能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经查,周立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其行为还涉及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
调查认定,周立元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构成受贿犯罪。其具体职务影响力主要涉及工程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周立元的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且未收敛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受到“双开”等多项处分
依据相关党纪法规,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后,对周立元作出了多项处理决定。其中,“开除党籍”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最高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
处理决定具体包括:
- 给予周立元开除党籍处分。
-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举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体现,释放出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明确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