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解读698号文:2028年底重点行业能效标杆产能占比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简称698号文),划定减排时间表。华泰证券发布研报认为,政策工具包从电价、补贴、碳配额三个维度注入经济性驱动因素,有望打开绿电直连和绿色燃料等商业模式的需求空间。
减排时间表与量化指标
698号文明确,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
同期,煤电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上述措施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政策工具包的运行机制
除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改造的硬性要求外,文件提供了各行业减排路线图。华泰证券分析指出,政策从电价、补贴、碳配额三方面切入,将企业能效水平与产能竞争力直接挂钩。
所谓碳配额,是指监管部门向企业分配的一定时期内碳排放额度,企业若超额排放需在碳市场购买配额,反之则可出售盈余配额获取收益。这种机制将减排效果转化为实际财务影响。
绿电需求空间的市场推演
华泰证券在研报中称,看好698号文拉动两项商业模式经济性跑通:一是绿电直连,即可再生能源发电直接供应高耗能企业,减少中间环节成本;二是绿色燃料,指利用绿电制取的氢、氨等零碳或低碳燃料。
上述模式的经济性一旦得到验证,绿电的增量消纳渠道将更为清晰,从而打开需求端增长空间。
全文如下
华泰证券解析698号文:2028年底能效标杆产能比例提升 绿电直连等商业模式受关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于6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698号文),对工业重点行业提出能效改造时间表。华泰证券电新团队分析认为,该政策从经济性鼓励与硬性指标两个层面同步推进,为绿电相关商业模式打开需求空间。
多行业能效标杆产能比例明确提升目标
698号文锁定的重点行业包括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政策要求,到2028年底,上述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则要求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
能效标杆水平是指特定行业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效表现处于领先地位的参考基准值。能效基准水平则是判定产能是否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最低要求线。
另一项底线指标是,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的产能届时基本清零。从整体减排效果看,698号文预计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以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三大经济性抓手构成政策工具包
华泰证券指出,698号文从电价、补贴、碳配额三方面为节能降碳改造注入经济性驱动因素,将企业能效水平与产能竞争力直接挂钩。
电价调节机制带有明显的倒逼特征。文件明确对能效不达标的企业,可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产生的电费将专门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
在资金层面,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可获得资金补助,能效改造后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享有优先支持。同时,文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
碳置换来源,指企业通过节能改造形成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所需碳排放指标的替代来源。
碳配额方面的安排是,存量企业的改造减排量可成为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置换来源。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被支持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绿电直连、绿色燃料等应用场景被明确提及
华泰证券梳理出文件在绿电耦合与应用上的几条路径。在煤电领域,698号文支持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措施实施低碳化改造。
绿电应用方面,平板玻璃行业被要求提高配料、熔化、搅拌、成型、运输等工序的绿电应用水平。炼油和乙烯、甲醇和合成氨行业则需加强电气化改造。
绿色燃料方向,文件明确提出水泥、炼油和乙烯、甲醇和合成氨行业应进行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华泰证券认为,这一要求有望推动绿色燃料商业模式在需求侧跑通。
投资逻辑聚焦源网荷储与绿色燃料
华泰证券看好698号文推动“火电+”场景、绿电直连、绿色燃料等商业模式落地。团队解释称,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以及提升水泥行业绿电应用水平,均离不开源网荷储协同发展的支撑。而文件中关于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的明确要求,则有望拉动绿色燃料需求。
风险提示方面,报告提及后续政策推广可能不及预期,以及新能源资源与负荷需求存在不匹配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