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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报3起政绩观偏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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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日前,中央层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3起政绩观偏差问题。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利用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循环空转虚增财政收入。

三地虚增财政收入与违规申报国债资金情况通报

核查情况显示,南宁市、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及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在财政资金核算、项目包装申报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环节存在违规操作。涉及土地价款循环流转、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套取及隐性债务虚假报告等事项。

萧山区融资平台违规举债并虚假退出

2022年以来,杭州市萧山区安排所属2家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实施市政道路、征地拆迁、环境改造等公益性项目。平台公司采取虚构合同、虚增资产价值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在锁定2023年3月31日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后,仍有7.38亿元属违规新增范畴。截至2024年12月,相关隐性债务尚未清偿。

萧山区在债务未清零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虚假报告,声称2家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已全部清零并退出。该行为影响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策落实成效。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要指未列入财政预算但由政府承诺偿还的融资规模。债务未清偿即报告退出属于对化解进度的口径修饰,会削弱地方债务风险监测的有效性。

酒泉市新城区包装项目获取国债资金

2024年5月,酒泉市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推进体育公园水系景观工程。该项目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且未按要求编制内涝防治设计文件。

申报过程中,管委会将“伴行步道”包装为“检修路”,将“水系补水”项目包装为“水污染治理”。工程最终以“雨洪行泄通道及水污染治理”名义获得城市地下管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595万元。

2025年底工程完工。项目动用3816万元修建种植岛、观景平台等景观设施。相关建设未实现既定目标,并对雨洪行泄功能产生妨碍。

  • 申报项目实际性质与包装名称存在差异
  • 资金用途偏离雨洪治理核心目标
  • 景观工程建设影响原有行泄功能

南宁市修改划拨决定书虚增财政收入

2024年,南宁市对前期无偿划拨给3户市属国有企业、已用于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15宗土地进行文件变更。相关部门直接修改《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决定书中原本为0元的“划拨价款”被修改为84万元至5亿元不等。3户企业以自有资金上缴该笔款项后,财政部门将其计入财政收入,随后以征地补偿款名义全额返还企业。

单宗土地资金流转次数最高达18次。南宁市通过该方式累计虚增2024年财政收入28.3亿元。

“划拨价款”指土地使用权划拨环节需向管理部门缴纳的土地补偿与安置等费用。此次资金往返操作改变了财政核算口径,直接影响地方财政数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