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维持浙江等6省份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终止贵州响应
6月14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多个部门召开防汛会商,决定继续对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维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同时终止针对贵州省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六省份应急响应状态延续
本轮维持应急响应的地区集中在东南及华南一带。两个工作组仍驻守广东、福建,在一线协助指导防汛工作。国家防总此前已针对上述省份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此次会商未对响应范围作扩大调整。
应急响应机制是防汛工作分级应对的重要措施,四级属于其中预警级别的响应等级,启动后相关部门将按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和巡查值守。
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降雨趋势
此次会商由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围绕近期降雨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雨情水情及可能引发的风险交换意见。
国家防总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水利部副部长陈敏主持会商。陈敏同时担任应急管理部和水利部的领导职务,这一安排有助于防汛调度中跨部门信息的快速流转与协同决策。
响应调整与当前部署
贵州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在此次会商后被终止,表明该区域汛情压力有所缓解。国家防总将继续跟踪各地汛情变化,动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措施直接影响受影响区域人口的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维持应急响应的省份需持续关注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防范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