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收购中芯北方49%股权完成 新增股份锁定期12个月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6月24日晚间公告,其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北方”)剩余股权的交易已正式收官。新增股份已于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登记手续,并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科创板开市以来最大资产重组案
此次交易涉及中芯国际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名中芯北方股东,发行5.47亿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芯北方49%股权,交易价格达406.01亿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芯北方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418亿元,评估值为828亿元,评估增值410亿元,增值率/溢价率为98.19%。
收购完成后,中芯北方成为中芯国际全资子公司。此前,中芯国际已对中芯北方实现控制(持股51.00%)并纳入合并报表。交易完成后,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将有所提升。以2025年1-8月的数据来看,归母净利润可由交易前的39亿元增至46.5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从0.49元/股增加至0.55元/股。
大基金成第三大股东 前十大股东席位变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即“大基金”)成为中芯国际第三大股东。中芯国际前十大股东中,新增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中芯国际总股本比例被动稀释至13.50%。
本次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这意味着,上述5.47亿股股份在一年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 发行股份数量:5.47亿股
- 交易价格:406.01亿元
- 评估增值率:98.19%
- 锁定期:12个月

中芯国际定增大基金等股东名单披露,发行价不及现价一半
中芯国际发布公告,披露了交易完成后的前十大股东名单及股份变动情况。此次交易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家机构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74.20元,而截至公告日,中芯国际A股最新收盘价为151.53元/股。
大基金等股东持股比例与账面浮盈
公告显示,交易完成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中芯国际A股约3.57亿股,占A股总股本14.03%,占公司总股本4.17%。其一致行动人鑫芯香港持有中芯国际港股2.25亿股,占总股本2.6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总股本6.80%。此外,大基金二期对中芯国际总股本的持股比例为1.49%。
按中芯国际最新收盘价151.53元/股静态测算,本次交易中各方以资产认购取得的新增股份账面浮盈如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对应新增股份账面浮盈约276亿元;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应股份账面浮盈77.71亿元;亦庄国投对应股份账面浮盈49.65亿元。
发行价低于均价,锁定期为12个月
中芯国际此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9月9日。根据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A股交易均价92.75元/股的80%,最终确定为74.20元/股。这一定价意味着本次交易各方的增持成本价不到公司最新股价的一半。同时,大基金等5名股东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从定价基准日至今近十个月的时间跨度内,中芯国际股价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市场分析指出,这与今年AI芯片需求强劲增长、公司扩产、成本压力向下游传导以及行业创新路径等多重因素相关,近两个月公司A股价格接连攀升,总市值创下新高。

中芯国际市值突破1.3万亿元 鑫芯香港二季度继续减持至2.63%
截至6月24日收盘,中芯国际股价报收151.53元/股,总市值达到人民币1.3万亿元。与此同时,大基金关联方鑫芯香港在2026年第二季度继续减持,持股比例进一步降至2.63%。
鑫芯香港连续减持 持股比例持续下降
据中芯国际披露的截至2026年6月23日前十大股东名单,鑫芯香港在第二季度继续实施减持。而在2026年一季度,该股东已减持2320万股,截至一季度末持股比例为4.50%。连续两个季度的减持使其持股比例降至2.63%。
监管指导锁价定增重新定价 多家公司响应
近期监管已推出指导政策,要求上市公司锁价发行项目重新定价,即将董事会预案披露的基准日改为采用“发行期首日”定价模式。目前已有清达环保、龙净环保、*ST八钢、金煤科技、吉峰科技、国际实业、望变电气、创世纪等多家上市公司响应,并在今年6月发布公告更改定增发行价的基准日,对定增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重新调整。
“关于锁价定增的机制一直存在这个问题,尤其是在一家公司处于股价上升周期时,很多股民对锁价远低于现价的意见很大。而在市场波动时,争议就小一些。”资深市场人士王骥跃如是称。
市场人士:监管需平衡各方利益
王骥跃表示,监管出台政策时尽管都有其政策目的,但也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时考虑更倾向于谁的问题,同时要合理引导市场尊重规则,让市场对规则形成清晰预期。
什么是“锁价定增”?锁价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中,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基准日确定发行价格(通常锁定于某一价格),而发行期首日定价模式则是以发行期首日为基准日,使发行价格更贴近市场现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