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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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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行业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守护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

注册会计师法完成修改:2027年起施行,审计造假追责力度大幅加码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法在保持现行法律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上市公司审计造假频发、执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作出针对性调整,同时新增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系列条款。

聚焦审计造假:处罚上限提高至违法所得10倍

针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未保持职业怀疑等行为,修法进一步划定了多条“红线”。其中明确:注册会计师不得出具虚假报告;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且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或者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得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

“此次修法突出增补了规范、监督、追责等约束性条款,同时突出强调了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以及外部第三方责任的边界。”——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吴溪表示。

责任追究力度显著提升: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提高至10倍;情节严重的,可暂停业务直至吊销执业许可。

监管模式调整:从“先照后证”改为“先证后照”

修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由“先照后证”调整为“先证后照”,这意味着事务所需先取得执业许可,才能办理工商登记。同时,新法增设“监督管理”专章,明确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

所谓“先照后证”是指经营者先办理营业执照,取得主体资格后再申请行政许可;而“先证后照”则要求先获得行业许可,再办理营业执照,强化了准入环节的监管。

着眼长远:诚信建设与服务拓展写入法律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约1.1万家,注册会计师10万余人。此次修法增加了国家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审计质量、拓展服务网络、提升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的表述,并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行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

“此次修法坚持问题导向,也着眼长远发展,以更具开放性的立法框架拓展专业服务范围,并理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协同关系,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评价。

修法背景:应对审计造假频发,强化“看门人”职责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制定,2014年作过一次修正。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今年2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当前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不规范、履行“看门人”职责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上市公司审计造假等现象频发,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法作针对性修改。

“看门人”通常指注册会计师在资本市场中承担审核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的专业角色。修法通过强化执业规范与法律责任,旨在压实这一职责,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