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翻红后遭罚单 电科数字因蹭热点被罚300万
上海证监局6月18日对电科数字(600850.SH)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及互动平台发布的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电科数字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分被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触及了自愿性披露的法律红线。根据《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
前期炒作“商业航天”、“卫星互联”概念
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12月17日至31日期间,电科数字通过2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和3次上证E互动信息发布,宣称其全资子公司柏飞电子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产品,并“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股价随后大幅上涨。数据显示,其股价从2025年12月初的约25元,至2026年1月12日最高触及35.98元/股,区间涨幅超过40%。
“2025年该业务订单约390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电科数字1月13日风险提示公告
监管调查:实际参与情况与宣传存在差距
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电科数字宣称的卫星互联网领域产品,实际系柏飞电子为客户开展特定研究提供的产品。柏飞电子交付的软件中,不涉及卫星互联网核心应用层软件;硬件选型、设计主要由客户负责,相关技术成果归属客户。
此外,公司所称“全国产化解决方案”仅指产品使用了国产化元器件,与卫星互联网领域的解决方案存在较大差距。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未准确、完整披露产品的实际开发阶段、收入占比较低以及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信息。
时任董秘申辩被驳回 被罚百万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侯志平承担了主要责任。他自2013年3月起担任该职,负责审批案涉信息的发布。在申辩过程中,侯志平提出自己主观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过错,认为已勤勉尽责,且案涉信息发布后股价并未异常波动,请求免于处罚。
但上海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认定,侯志平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对案涉信息发布不当负有责任。最终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4月29日,侯志平已离任,电科数字聘任江经亮为新任董秘。
股价大幅回调后遭处罚
在1月13日发布风险提示披露该业务占整体比重不足0.1%后,电科数字股价开启超过3个月的持续下跌。至4月3日跌至22元附近,前期涨幅全部抹平。
4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同日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4月7日股价跌停。从立案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仅历时两个多月。就在处罚决定书下发的前一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上表态,将严查严处借科技之名蹭热点、炒概念等违法违规行为。业内人士指出,电科数字是本轮监管“闪电战”打击蹭热点的典型案例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