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终止3.56亿元定增及控制权变更事项 陈平贵仍为实控人
6月15日晚,贝肯能源发布公告,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制权变更及管理层收购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平贵。
此次筹划逾一年的易主事项,接盘方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陈东,方案因构成管理层收购和关联交易,曾引发监管层多轮问询。
监管问询聚焦管理层收购与资金来源
2025年5月,贝肯能源首次披露定增预案,拟向陈东发行不超过54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6.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陈东曾担任贝肯能源董事会秘书、总裁,并于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任董事长。由于发行对象系公司管理层人员,本次发行构成管理层收购及关联交易。
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通过购买公司股权或资产,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行为。此类交易因涉及内部人控制风险,受到监管规则的严格约束。
2025年10月,深交所正式受理定增申请。11月9日,深交所下发审核问询函,围绕公司经营状况及管理层收购事项展开详细问询。
针对管理层收购事项,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陈东与陈平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认购资金来源明细、控制权交易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等。
公司回应关联关系与认购资金构成
贝肯能源在回复中明确,陈东与陈平贵不存在亲属关系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资金来源方面,陈东认购资金约3.5316亿元,其中预计1.74亿元为薪资、投资累积等自有资金,1.80亿元为自筹资金。
关于交易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公司解释称:陈平贵于2022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划逐步退出公司经营管理和控制,已发布多次减持计划;陈东具备能源行业投资和管理经验,熟悉公司业务和行业情况,具备经营上市公司的能力和发展意愿。公司认为交易背景合理,具备商业实质。
公司经营业绩同为监管关注焦点
问询函同时对贝肯能源自身经营情况提出多项问题,要求公司说明收入与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占比较高的原因等。
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贝肯能源分别实现营收9.81亿元、9.51亿元和9.7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19.93万元、432.18万元和2210.54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962.97万元、4492.69万元和1058.61万元。
公司回复称,截至2025年9月末,已形成以川渝页岩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西南市场,以常规油气、煤层气开发为主的新疆市场和以煤层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山西市场的业务区域布局,待执行合同金额充足,预计未来经营业绩具备稳定性。
但2026年一季度业绩表现显示公司盈利压力进一步加大: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下滑18.22%;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均由盈转亏。
筹划期间实控人曾多次减持
在筹划易主期间,陈平贵于2025年4月至7月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3%股份,套现金额约5284万元,一度被市场视作控制权变更的前期动作。
对于此次终止,贝肯能源表示系因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状况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2025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对董事高管任职、履职、离职形成全链条监管,叠加再融资审核规范性约束持续增强,交易所对管理层借道定增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项目的实质性审查深度加强。多个同类方案因认购资金真实来源及合规性、收购人自身债务负担与还款能力、结构化安排背后是否存在隐性利益输送等问题,历经多轮问询、反复修改,最终宣告终止。
